Ripple資深副總裁Markus Infanger表示,XRP分類帳為新一代實體資產代幣化提供最佳基礎設施,並認為現有市場方法只是通往「原生發行」的暫時橋樑。RippleX負責人主張,當前仰賴特殊目的載體(SPV)只是權宜之計,未來資產只會以純數位代幣型態存在,並內建合規與結算機制。
重點摘要:
- Ripple資深副總:基於SPV的當前代幣化方法屬於「鷹架」,終將過渡至真正的數位資產發行
- XRP分類帳具備內建交易所、借貸協議、自動做市商,專為機構金融應用打造
- 杜拜土地登記試點展現XRPL原生產權登記的實證應用
實體證書到數位代幣的轉型
Infanger將現今的資產代幣化浪潮比擬為1970年代資本市場的轉型。當時,Euroclear和DTCC等機構把紙本證券存放至保險庫,同步將所有權紀錄數位化。這種所謂「證券靜止」流程,奠定現代電子交易的基礎。
現行代幣化同樣透過特殊目的載體(SPV)實現。這些法律實體持有如國債、不動產或信用商品等傳統資產,並發行以區塊鏈為基礎的數位憑證。Infanger認為這種方式「笨重」且具中心化色彩,但目前標準和法規仍在建構,暫時不可或缺。
Ripple高管認為最終目標是「原生發行」:代幣本身成為法律認可的金融工具,而非僅做為實體資產的代表。此模式下,合規透過程式碼執行、結算自動且不可拆分、流動性無障礙跨平台流動,無需中介限制。
XRP分類帳技術優勢
Infanger主張XRPL的協議特性自設計之初即專注於金融應用,降低機構從SPV模式轉向原生發行的整合複雜度與營運風險。
分類帳內建去中心化交易所,無需額外智能合約路由,即可直接進行代幣交易。
此原生訂單簿系統,可以直接掛牌與點對點交易各類實體資產代幣,技術環節更簡潔。
XRPL共識機制追求交易快速最終化及極低成本。Infanger強調,這對於如代幣化國債或商業發票等高頻金融商品尤為關鍵,因為任何費用或結算延遲都直接影響獲利。
XLS-30自動做市商標準引進帳本內流動性池,透過演算法依照庫存設定價格,即使無主動掛單也能持續交易,解決傳統資產市場單靠報價模式難以形成雙邊連續價格的問題。
預計中的XLS-65借貸金庫標準,使得協議層面的借貸無須自訂智能合約即可實現。發行方可運用統一規則創建受監控且易於稽核的抵押型信貸,如以代幣化債券或不動產債權擔保借貸。
合規與託管整合
Infanger指出,XRPL協議將發行、交易、結算整合,允許資產生命週期內嵌合規規則,包括白名單、轉讓限制及資訊揭露要求,滿足監管需求並讓交易規模擴大時維持監管一致性。
此一組合性跨多功能實現。代幣可於初級發行、次級交易、抵押與結算等流程自由流通,而無須額外整合外部系統。
Infanger認為,這是邁向「嵌入式」流動性的新途徑,有別於現行代幣化模式下的分散孤島。
實務部署案例支持此願景。Ctrl Alt與杜拜土地管理局合作,以XRPL直接鑄造產權憑證於鏈上。透過原生鏈上登記產權,企圖簡化產權移轉、提升稽核透明度,以及讓監管單位即時掌握所有權變化。
杜拜案同時展現了機構級託管的結合,Ctrl Alt計劃使用Ripple託管系統安全儲存代幣化產權文件。
關鍵代幣化術語解析
多項技術概念推動傳統資產向原生數位資產發展。特殊目的載體(SPV)是專為持有資產並發行區塊鏈代幣(代表部分或全部所有權)而設的法律實體。這種架構在現行法規下具法律明確性,但仍需持續營運監督。
自動做市商(AMM)是依據數學公式及現有庫存自動設定買賣價格、維持流動性的演算法交易系統。
有別於傳統要撮合買賣雙方的訂單簿,AMM可透過流動性池實現連續交易。
原生發行意指資產一開始便以數位代幣形態創建,而非僅作為鏈上反映的傳統實體資產。在此模式中,代幣本身是所有權或法律權利的憑證,無須額外法律包裝或託管安排。
機構導入策略
Infanger主張機構端應審慎推進資產代幣化,避免過早全面替換現有流程。金融機構可在法規要求下繼續使用SPV,同時逐步為原生發行發展能力,以因應法規漸趨成熟。
其策略兼顧實際面: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及企業財管部門需經稽核,且受現行法規拘束。漸進推動讓機構能在基礎設施逐步完善同時,累積實際操作經驗。
Ripple高管認為,XRPL透過內建交易功能、標準化借貸協議及整合合規工具,能降低轉型技術複雜度,簡化操作控管,減少自訂開發負擔,對比需要廣泛智能合約設計的其他平台更具優勢。
總結
Infanger認為當前多數代幣化解決方案屬於過渡橋梁,最終目標是實現完全數位金融工具。RippleX負責人主張,XRP分類帳專為金融設計,讓機構用戶比起需訂製開發的通用公鏈,更能直接邁向原生數位資產發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