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匯監管機構頒布新規,要求銀行審查及上報高風險交易,特別是涉及加密貨幣的相關操作。這些措施旨在限制中國投資者參與比特幣及其他數字資產的交易。
根據新規,銀行被要求識別及上報涉及外匯活動,包括地下錢莊、跨境賭博,以及未經授權且涉及加密貨幣的金融交易。此規定適用於所有中國銀行機構,銀行需按參與交易人士身份、資金來源及交易頻率來評估風險。
這項舉措凸顯中國對加密貨幣活動一直持有嚴厲且強硬的監管立場。加密貨幣被視為削弱國家金融穩定。來自上海致恒律師事務所的法律專家劉正堯在微信上指出,這些規定為打擊加密貨幣交易提供法律基礎。他補充說,內地監管環境很可能會進一步收緊。
劉正堯還指出,若以人民幣購買加密貨幣後再兌換成外幣,現時可能會被視為涉及加密貨幣的跨境金融活動,特別是金額超出合法限額時。
自2017年起,中國對加密貨幣交易實施嚴格限制,禁止銀行和支付系統參與數字資產交易。2021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PBOC)正式將涉及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交易定為非法。然而,儘管政策嚴苛,中國政府仍持有超過19萬枚比特幣,僅次於美國,為全球第二大政府比特幣持有者。這些資產主要來自對非法交易行為的沒收所得。
值得一提的是,波場區塊鏈創辦人孫宇晨於2024年7月呼籲中國應採取更開放的加密貨幣政策。他表示:「中國在這領域上應該有更大進展。中國與美國在比特幣政策上的競爭,將有利於整個行業的發展。」
另外,中國法院最近一項裁決指出,雖然加密資產具有「財產屬性」,但中國法律並未全面禁止。然而,這些保護措施只適用於作為商品的加密資產,並不包括其作為貨幣或經營工具的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