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密貨幣領域迎來重大變化,上海法院裁定根據中國法律,持有比特幣(BTC)等加密貨幣應被視為合法。
上海松江區人民法院法官孫傑通過法院的微信公眾號作出上述表述。孫傑進一步闡明個人持有和企業持有加密貨幣的差異,說明了合法性的基礎。
根據法官的說法,中國公民可以合法持有比特幣或其他數字資產,但企業單位則不可以。中國企業仍然被禁止參與加密貨幣投資或在未受監管情況下發行數字資產代幣。
此澄清是法院審理兩家企業涉嫌非法發行ICO的法律糾紛時作出的。根據中國法律,此類行為被視為非法集資。
北京長期以來認為加密貨幣可能危害國家金融穩定。早在2023年,中國便禁止了加密貨幣交易所和ICO,並加強打擊措施,全面嚴禁比特幣挖礦。此外,任何涉及加密貨幣的商業活動自2021年起已在中國全面禁止。
不過,隨著全球加密貨幣趨勢變化,中國對數字資產的立場亦有所調整。孫法官的評論應從這背景理解,他強調中國將數字貨幣視為具有財產性質的虛擬商品。因此,人民可以作為私人財產持有,而非商業資產。
這與北京保護國家金融體系、防範通過數字渠道進行非法資金活動的目標一致,特別是針對通過虛擬貨幣進行的違法行為。
近期,中國人民銀行前主管姚前曾指出中國加密貨幣監管政策的複雜性,姚前因研究相關領域,被中國政府調查並認定接受加密貨幣作為政治利益,最終失去職位。
這反映出中國加密監管體系內存在的矛盾和張力,而姚前曾在這當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孫法官作出最新澄清前,業界已知中國對個人持有加密貨幣採取非正式默許態度。
法院判定,根據中國法律,數字資產歸為不動產財產範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