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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森州長簽署法案 賦予加密貨幣持有人18個月時間取回資產 否則資產將被政府轉換

Alexey BondarevOct, 14 2025 9:28
紐森州長簽署法案 賦予加密貨幣持有人18個月時間取回資產 否則資產將被政府轉換

加州州長Gavin Newsom已簽署新法例,根本改變州政府處理在交易所及託管平台上無人認領加密貨幣的方式。新法禁止自動賣出閒置數碼資產,並要求政府於資產申報為無人認領後,最少保留原來形態18個月。


要注意的事項:

  • 參議院法案822要求,在託管平台上閒置三年的加密資產須轉交政府保管,不可強制兌換成現金,大大有別於傳統做法。
  • 州審計長將委任具牌照的託管人管理這些無人認領的加密資產,並只有在報告後18至20個月沒有人領回時,才可轉換成法定貨幣。
  • 此法案將數碼金融資產列為加州法例下的無形資產,釐清了比特幣、以太幣等加密幣屬於無主資產時的處理方式。

數碼資產新制度

由參議員Josh Becker提出的822號法案,訂明對三年無活動的加密貨幣帳戶作特定處理。法案將數碼金融資產分類為無形資產,明確它們在加州現有無人認領財產框架下的定位。現時,託管平台如交易所,必須將這些閒置資產轉交政府保管,而不能自動賣出。

新法針對加密貨幣持有人的擔憂,防止因被迫出售而失去資產。過去,加密貨幣會否按傳統證券或現金處理一直有疑問,這次新制度則將其視為需特別處理的資產類別。

Coinbase首席法務官Paul Grewal對州長的決定表示讚賞。

「感謝[Gavin Newsom]簽署SB 822,防止政府在用戶不知情下賣出加州人的加密投資。」Grewal週一於X寫道。

他補充,加州現應和全美另外46個州一樣,保障用戶於Coinbase等平台持有加密貨幣的權益。

託管要求及兌換時限

新法下,州審計長可委任一個或多個持牌託管人,專責保管無人認領的加密資產。這些託管人須負責安全管理並符合加州標準。法案未有明確說明哪些機構可獲發牌或保安要求。

根據規定,審計長只可在指定等待期後,將無人認領資產兌換成法定貨幣。法案指,轉換行動須於加州無人認領財產法1530條報告日期後,不早於18個月且不遲於20個月進行。

這安排讓資產持有人有機會在出售前認領其資產。

三年閒置門檻適用於所有在加州營運之託管平台上的加密貨幣帳戶。若持有人於期間內未有任何交易或與平台聯絡,帳戶即被視為閒置。

了解無人認領財產法

加州的無人認領財產法規定,金融機構在特定期限後,須將遺棄或閒置資產交由州政府保管,政府會嘗試尋找合法持有人並代為保管。傳統無人認領財產包括銀行帳戶、未兌現支票、保險金和公司證券。

數碼金融資產因波動性大及技術需求,令這套傳統制度難以應付。

究竟收回的加密貨幣應否即時兌現,抑或應以原形態保留,對託管平台及州政府行政人員而言一直存有法律疑慮。

參議院法案822規定,託管期內必須以原有數碼形態保存這些資產,此舉反映加密貨幣價值大幅波動,若突然套現將損害日後領回資產者權益。法案適用於比特幣、以太幣及於交易所持有的其他數碼金融資產。

總結

這項法例令加州成為全美首批立法規範無人認領加密貨幣並保存原形態的州份之一。新法在保障遺棄財產及維護持有人免強制兌換之間取得平衡。數碼資產法規如何發展,其他州會否仿傚,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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