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長 Gavin Newsom(加文・紐森)簽署新法,明文禁止州與地方公職人員發行迷因幣,並自 2027 年起限制與官員相關代幣在平台上的掛牌與提供服務。
重點整理
- AB 2409 禁止州與地方公職人員,以及特定具採購/簽約權限的公務員,發行迷因幣。
- 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平台不得向加州居民提供「官方掛名」迷因幣的上架與交易服務。
- 新法授權以民事手段執法,包括聲請禁制令與追繳不當得利。
加州迷因幣禁令內容
紐森於 9 月 27 日簽署由州眾議員 Avelino Valencia(阿維里諾・瓦倫西亞)在 2 月 20 日提出的眾議院法案 AB 2409。新法規定,州與地方公職人員,以及部分具合約決策權的公務員,不得發行迷因幣。
依 AB 2409 定義,迷因幣是指其身分與價值主要受網路文化、名人、事件、投機或社群熱度所驅動的數位資產。紐森在說明法案時,還點名批評總統 Donald Trump(唐納・川普)於 2025 年推出的迷因幣,認為此類操作加深利益衝突疑慮。
法案另設一套與上市相關的規範: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數位資產服務業者不得為加州居民提供「官方掛名」迷因幣的上架或交易服務。若某代幣由聯邦、州或地方公職人員本人發行,或與其合作、掛名推出,即屬管制範圍。
針對上述兩大限制,加州檢察總長可向法院聲請禁制令並要求不當得利返還;地方層級的地檢署、城市律師與郡法律顧問,則可就發行禁令部分提起民事訴訟。紐森強調:「任何公職人員都不應該藉職務之便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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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nis Porter 力挺法案
在 4 月 20 日州眾議院銀行與金融委員會的公聽會上,Satoshi Action Fund 執行長兼共同創辦人 Dennis Porter 表態支持 AB 2409,表示公職人員發行迷因幣的風潮,已對「大眾對政府的信任造成負面影響」。
Porter 的發言代表的是加密產業倡議團體立場,而法案本身聚焦於規範「與公職行為相關的發幣與代幣合作」,並未直接限制一般民眾對迷因幣的買賣投資行為。
與此同時,紐森也簽署了參議院法案 SB 1208。該法自即日起至 2032 年 1 月 1 日,將加州的洗錢法擴及至符合條件的數位資產交易,建立透過法院搜查票扣押涉案數位資產的程序,以及後續沒收與將資產分配給受害者的機制。
Valencia 今年 2 月 20 日提出 AB 2409,法案最終版本於 8 月 26 日在參議院以 40 票贊成、0 票反對過關,州眾議院也以 78 比 0 同意修正版本,最後由紐森在 9 月 27 日簽署成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