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項大幅限制行政部門在貿易政策上過度擴權的里程碑式裁決中,最高法院於週五以6比3裁定總統 唐納.川普(Donald Trump) 推動的全面性全球關稅屬非法。
發生了什麼事
最高法院認定,政府援引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IEEPA)繞過國會、單方面對外國進口商品課稅,已逾越法律授權範圍。
此項裁決等同推倒政府「讓美國再次富裕」(Make America Wealthy Again)貿易議程的核心支柱,也是川普第二任期以來最重大的法律挫敗。
多數意見由首席大法官 約翰.羅伯茲(John Roberts) 撰寫,他說明總統雖然擁有廣泛的緊急權力,但並不包括在未獲國會明確、具體授權下,無限制、單方面課徵關稅的權力。
法院維持下級法院的見解,認定這部於1977年通過、原本用於危機期間規範交易的法律,從未被設計成永久性的籌措財政工具,亦不得取代國會的稅收權。
潛在1,500億美元法律責任
大法官 索尼雅.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 呼應多數意見的懷疑態度指出,「管制的權力並不等同於課稅的權力」,並重申憲法將「錢袋子」(power of the purse)專屬授予立法部門。
目前,美國政府面臨自2025年初以來依非法命令徵收關稅、金額超過1,500億美元的潛在賠償責任。
雖然此裁決最終可能透過移除供應鏈中的「關稅稅負」,降低消費者成本,但短期效果則是企業面臨一段高度不確定期——許多企業早已調整定價模式與庫存策略,以反映這些關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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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1,500億美元退款的程序之路
對成千上萬尋求取回資金的企業來說,退款之路預料將十分複雜,也高度依賴程序,而非自動發放。
法律專家指出,申請時程會依進口報關狀態而異。若是報關狀態為「未結關」(unliquidated),也就是在過去314天內辦理者,則進口登記人可能透過行政更正,較快尋求即時救濟。
但對於已「結關」(liquidated)且關稅已最終確定的報關項目,多數情況下企業自最高法院裁決之日起,只有180天的嚴格期限,得向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正式提出抗議申訴。
申請期限與文件要求
許多大型零售商與中小進口商已提前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提出「保全性訴訟」,以維護自身權利,預料這些案件將成為取得個別判決與退款的主要途徑。
儘管如此,白宮仍可依據其他特定貿易法條行使權力,例如基於國家安全考量的《第232條》,或針對不公平貿易行為的《第301條》。
然而,這些替代途徑必須進行更嚴謹的調查,且適用範圍較為狹窄,意味著政府難以輕易或迅速重新啟用今日被推翻的同樣全球關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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