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農業委員會發布的新市場結構草案,將明確把自我託管錢包與非託管 DeFi 介面排除在聯邦監管之外,即使包括 Brian Armstrong 在內的產業領袖主張,國會中更廣泛的加密立法仍持續向銀行與傳統金融中介機構傾斜。
這項提案,名為《數位商品中介法案》(Digital Commodity Intermediaries Act),將監管範圍侷限於代客保管資產或控制交易執行的機構,大幅縮小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對加密市場的管轄權。
自我託管錢包明文排除在監管之外
根據草案,CFTC 權限僅適用於「數位商品中介機構」,其定義為:代客持有資金、執行或清算交易、接受或傳遞委託、維護保證金或抵押品,或作為交易對手方的機構。
僅負責儲存私鑰、本地簽署交易並廣播用戶授權交易的自我託管錢包,不符合這一定義。
因此,這類錢包將不需面對註冊、KYC、AML、申報或監理要求。
法案將自我託管視為個人用戶行為,而非受監管的金融服務。
非託管 DeFi 介面獲得保護
草案同樣將非託管 DeFi 介面排除在監管之外,除非營運方實際行使資產託管或決策裁量權。
讓用戶可直接與智慧合約互動,且不會代為路由委託、持有資金、批次處理交易或覆寫執行結果的介面,將不在 CFTC 的管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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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保護延伸至去中心化交易所(DEX)前端、聚合器、錢包內建兌換工具、協議儀表板以及非託管跨鏈橋。
法案也否認 CFTC 僅因軟體發布者提供程式碼存取管道,就對其進行監管的權限,封堵開發者所稱的「後門式」監管。
觸發監管的是控制權,而非去中心化宣稱
草案對 DeFi 平台何時成為受監管對象,畫出明確界線。
任何會代為託管資產、替用戶執行交易、控制路由邏輯、維護抵押品,或能暫停與回滾交易的介面,都將被歸類為數位商品中介機構,必須向 CFTC 登記。
這種做法反映從「標籤」轉向「功能控制」的監管轉變,意味著即使平台自稱「去中心化」,若實際運作如同受管理的交易場所,也不會因此豁免。
Armstrong 指出更廣泛法案仍偏袒銀行
儘管 Armstrong 歡迎在自我託管與非託管軟體方面獲得更清晰的保護,他也公開批評國會平行推進的其他市場結構法案,認為部分草案會透過偏袒銀行與傳統券商來限制競爭。
Armstrong 指出,先前提案中的若干條款,可能透過限制加密原生公司(如 Coinbase)提供目前銀行已能提供的服務,來阻止它們在公平條件下競爭。
他將這場辯論定位為:究竟加密公司能否在公平環境中競爭,抑或監管只是鞏固既有金融既得利益者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