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罕布什爾州正式授權其國庫可投資於比特幣與其他數位資產,成為全美首個立法通過此措施的州。該項302號眾議院法案已於5月6日由州長Kelly Ayotte簽署成法,授予州財政主管可將多達5%的州儲備資金分配至合資格的加密資產及貴金屬。新法將於60天後生效。
這項突破性立法使新罕布什爾州站上全國關於政府是否該將去中心化數位資產納入公共財務帳冊爭論的前沿。雖然其他州也提出過類似方案,但多數均卡關或被否決,使新罕布什爾州首度將這一概念變為現實。
302號法案建構了一套謹慎卻具開創性的架構。該法案允許新罕布什爾州國庫投資市值超過5000億美元的加密資產——在當前市況下,這實際上僅限於比特幣。排名第二大的加密貨幣以太幣的市值目前僅約2200億美元,尚未符合條件。
為控管風險,法案規定數位資產部位上限為州總資金的5%。並訂定了明確的託管規範,加密資產必須由美國受監管的託管機構、州控管多重簽名錢包,或受監管的交易所交易產品保管,以確保財政審慎,同時為數位資產配置帶來新的可能性。
這條立法反映出意識形態與實際考量雙重動力:既相信去中心化金融具對抗貨幣貶值的潛力,也採用結構化、保守的政策設計以避免波動或託管風險。
在瞬息萬變的全國格局下率先行動的州
推動比特幣儲備的新罕布什爾州為全國樹立了開創先例,或將啟發美國其他州提出類似舉措——也可能加深關於加密資產在公共財政中角色的政治爭議。
雖然法案主要由共和黨議員支持,影響層面卻蘊含跨黨派意義。隨著全球對央行數位貨幣(CBDC)、對抗通膨及國家級比特幣採用的討論升溫——如薩爾瓦多,還有不丹及中非共和國等——美國各州正積極探索數位資產在州級財政政策中的可能地位。
新罕布什爾州的決定反映出將比特幣定位為儲值資產,而非單純的投機商品的趨勢。法案同時允許投資貴金屬,將數位資產和實體硬資產做出直接對比。
州長Ayotte公開此法案時,也強調新罕布什爾州一貫獨立前衛的精神:“我們州再次成為全國第一,”她在社交平台寫道:“剛簽署新法,允許州政府投資於加密貨幣與貴金屬。”
策略性比特幣儲備
“策略性比特幣儲備”的構想近年開始受到各界重視,像Satoshi Action Fund這樣的非營利組織積極制定政策架構,推動利於比特幣的立法。HB 302即源自該組織提出的政策藍本。創辦人Dennis Porter指出,其他州跟進制定類似法案的機率“已大幅提升”。
Satoshi Action Fund自稱推動6項利於比特幣的法案通過,且正參與全美逾20項相關法案的立法進程。他們倡議將比特幣政策與能源自主、金融主權及抗拒集中貨幣控制等主題結合。
HB 302的落實,標誌著從倡議走向具體法律成果——尤其中在眾多加密資產相關政策經常卡關於委員會階段或遭高層否決的背景下。
全國脈絡:佛羅里達與亞利桑納的挫敗
當新罕布什爾州邁出前進步伐時,其他州則走上不同方向。就在HB 302簽成法案的前幾天,佛羅里達州立法機構正式撤回兩項若通過將允許國庫最多投資10%儲備於比特幣的法案——487號眾議院法案與550號參議院法案。這兩案自2月提出,均未被提交全院表決便無限期擱置撤案。
佛州因其科技友善氛圍和區塊鏈政策,原被視為潛在的早期採用州。但這些法案失敗,突顯立法優先順序在動盪市況和監管態度變化時如何迅速轉變。
另一個曾經提早站上舞台的亞利桑納州也選擇退卻。5月3日,州長Katie Hobbs否決了允許國庫持有比特幣的1025號法案,並以“數位資產是不成熟的投資”表態對其在公共財務角色持懷疑態度。
亞利桑納州可能還將就1371號法案再辯論,但鑒於州長態度強硬,若無重大修正通過機會不大。
監管與法律不確定性
州級比特幣國庫政策面臨的主要挑戰之一是如何解決法律模糊性。雖然各州相對自主決定投資政策,仍須確保符合聯邦證券法、IRS對加密貨幣的課稅處理及FinCEN反洗錢規定等聯邦要求。
HB 302嘗試透過要求所有加密資產必須由受美國監管金融結構託管來降低這些疑慮,包括由合資格託管機構監督,或納入SEC核准理財工具如比特幣ETF。不過,法案未明確指定哪個機關負責監督執行,使真正執法機制仍有不確定性。
在統一聯邦加密資產政策尚未制定之前——儘管如FIT21法案和新提出的市場結構立法正在推進——各州自力更生進行政策實驗,形成局部創新速度快於聯邦監管,但未來或須協調的一種碎片化格局。
政治及財務風險
新罕布什爾州決定將比特幣納為儲備資產,必然會引發各界對財政及政治風險的檢視。比特幣普遍被認為是一種高波動資產,價格受宏觀經濟訊息、監管變化及投機週期影響大起大落。即使將加密資產配置上限設為5%,批評者仍認為這種布局讓公共財務承擔不必要的不穩定。
同時,公職人員也可能因加密監管、環保(特別是比特幣能源消耗)以及自由意志或反建制運動等政治因素捲入爭議。因此,有些人認為加密資產政策更多是意識形態宣示,而非財務創新。
支持者則指出,眼下高負債、通膨壓力和法幣信心流失的總體環境,無論在州層級都合理探索替代方案。
州際競爭比特幣政策?
吸引科技人才與另類金融需求,推動各州在加密空間中展開競合。德州、懷俄明等州早已通過大量區塊鏈立法,從礦權到去中心化身分。隨著HB 302通過,新罕布什爾州更把比特幣儲備納入州政府拉攏“友加密”企業的工具清單。
這類趨勢猶如大麻合法化初期,少數州率先跳脫聯邦政策,透過實際操作促使全國反思。比特幣儲備法案會否催生類似“骨牌效應”有待觀察,但政策動態頗為接近。
合法化比特幣儲備的州,可能吸引更多加密公司、機構託管及區塊鏈開發者關注,其它州則可能強化傳統財政保守主義。政策成敗,也將影響美國加密監管架構的底層邏輯。
最後觀察
新罕布什爾州的決定讓其進入無人涉足的新領域,也將自己放置在可能帶動更廣泛潮流的前線。HB 302的通過究竟是一次性實驗,還是全美公共部門帳冊納入數位資產的開端,尚待時間驗證。
關鍵問題已明朗:其他州是否會跟進?若會,又會有多快?不論財政或政治面,新罕布什爾州經驗都將成為全國立法者、監管單位與加密倡議者關注焦點。
目前,“自由或死亡”之州已經率先出手,全國正屏息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