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主席 Paul Atkins 表示,委員會正放棄以執法為先的數位資產監管做法,改採與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共同制定的、更為清晰的監管指引,他形容這一轉向對於將加密創新留在美國境內至關重要。
聯合指引細節
在接受 CNBC 採訪時,Atkins 表示,該機構過去倚賴執法行動而非具體訂立規則,製造了不確定性,迫使企業轉往其他司法管轄區。他說:「或許沒有任何領域,比我們對加密資產的處理,更能顯現未能這麼做的代價。」並補充說,以往的訊息等同於「適應我們——否則就走人」。
本週發布的聯合指引,旨在釐清聯邦證券法如何適用於數位代幣。根據新的詮釋,加密資產原則上不應被視為證券。
SEC 指出,有四大類資產不再被視為證券:數位商品、數位工具、包括非同質化代幣(NFT)在內的數位收藏品,以及穩定幣。不過,代幣化證券仍被歸類為證券。
兩家機構表示,此一立場與近期的立法提案一致,其中包括就穩定幣部分所提出的 GENIUS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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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重要
Atkins 透露,計畫推出「量身打造的新創豁免」機制,允許早期加密創業者在一定金額或特定期間內募資或營運,而毋須完全符合所有監管要求。他並表示,SEC 預計在未來幾週就加密安全港制度發布建議案,徵求公眾意見。
該建議案將納入創新豁免條款,為證券法提供暫時性寬限,讓企業得以試行新的商業模式。Atkins 強調,過去的模糊空間使部分公司不願在美國營運,也讓選擇留在美國的業者在合規上更加困難。
他指出,新的指引是一項矯正措施,目的在於讓監管環境更加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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