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協會示警:GENIUS 法案擬定規則或一併「拉埋」DeFi 軟件

The Blockchain Association's 26-page letter asks the U.S. Treasury to narrow GENIUS Act rules that could reach DeFi and traders (Image: Shutterstock)
The Blockchain Association's 26-page letter asks the U.S. Treasury to narrow GENIUS Act rules that could reach DeFi and traders (Image: Shutterstock)

區塊鏈協會(Blockchain Association)向美國財政部遞交一封長達 26 頁的意見書,指出措辭含糊的 GENIUS 法案 穩定幣規則,可能將 DeFi 軟件及普通交易者一併納入監管範圍。

要點整理

  • 協會整體支持財政部的監管方向,但要求收窄「數碼資產服務供應商」定義。
  • 協會認為,一般在二級市場買賣,毋應因上游違規發行行為而承擔刑事責任。
  • 協會建議交易平台在審查外國穩定幣時,可依賴監管機構公布的官方名單。

區塊鏈協會意見書內容

協會於周一正式提交 意見,趕上公眾諮詢期最後一日;是次諮詢期最終共接獲 123 份意見書,之後即宣告截止。

是次草案旨在落實 GENIUS 法案第 3 條,釐定誰人可在美國發行、提供及出售支付型穩定幣。相關法案已於 2025 年 7 月 18 日簽署生效,預計 2027 年 1 月 18 日正式開始實施。

區塊鏈協會在信中表明,支持財政部方向,要求穩定幣必須由受監管公司發行,並有足額儲備支持。不過,協會主張,法規中「數碼資產服務供應商」的定義應更加精準,只涵蓋真正面向客戶提供服務的業務,不應包括自託管軟件、驗證者(validators),以及只處理自家資產買賣的機構。

延伸閱讀:比特幣企穩 80,000 美元:挑戰 87,000 美元前的整固?

GENIUS 法案的法律責任風險

根據 GENIUS 法案,凡「明知」參與非法穩定幣發行行為,可被判處每項違規最高 100 萬美元罰款,及最長 5 年監禁。區塊鏈協會在信中指出,一般投資者或機構在二級市場上的日常買賣,毋應被視為「參與」非法發行。

協會在 X 平台上表示:「我們的來信,是希望將責任標準劃清界線,令最終規則真正回到國會原來寫入法案的精神。」

協會建議,法律責任應建基於兩項要素:第一,是行為人確實知道存在違規發行;第二,是其行為為發行人提供了實質協助,並與發行方有協調或共謀關係。

外國穩定幣的監管安排

協會又提到,許多交易平台與境外穩定幣發行人並無直接往來關係,因此反對要求平台在上架任何外國穩定幣前,都承擔「無止境」的盡職審查義務。

協會建議,平台在實務上可倚賴監管機構維護的公開名單作為合規依據;若平台獲知某發行人根本無法符合規定,則須採取相應行動,但毋須被迫「查無可查」仍要負責。

信中亦要求財政部刪除以「合理相信」(reasonably believes)為標準的美國交易對手識別測試,指出在開放、無需許可(permissionless)的協議中,平台很多時只見到錢包地址,根本無法獲得更多身分資料。

協會同時促請當局撤回含糊其辭的「功能等同」(functional equivalent)測試,並重新評估合規成本估算。協會認為,有關規則的生效日期,應與其他 GENIUS 法案配套規定保持一致,以免市場無所適從。

區塊鏈協會今次 10 月的意見書,是延續早前 8 月 21 日的一封信件。當時協會支持由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聯邦儲備局(Federal Reserve)**及另外三家監管機構提出、針對穩定幣發行人的客戶識別(CIP)規定。

該封信函讚同將身分審查要求局限於發行人與其直接客戶之間,避免要求基礎設施層面介入額外審查。聯儲局等監管機構其後亦就 GENIUS 法案其他部分,相繼提出各自的落實方案。

下一步閱讀:加密貨幣急升 39.6% 暗藏隱憂:現貨買盤未有跟上

免責聲明及風險提示: 本文資訊僅供教育與參考之用,並基於作者意見,並不構成金融、投資、法律或稅務建議。 加密貨幣資產具高度波動性並伴隨高風險,可能導致投資大幅虧損或全部損失,並非適合所有投資者。 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 Yellow、創辦人或管理層立場。 投資前請務必自行徹底研究(D.Y.O.R.),並諮詢持牌金融專業人士。
區塊鏈協會示警:GENIUS 法案擬定規則或一併「拉埋」DeFi 軟件 | Yell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