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議院歲出歲入委員會成員週六發布一項兩黨框架,將小額穩定幣交易自資本利得稅中豁免,同時為加密貨幣質押者提供五年遞延納稅的選項。
眾議員 Max Miller(俄亥俄州共和黨)與 Steven Horsford(內華達州民主黨)公布了作為討論稿的《數位資產 PARITY 法案》,以回應產業長期以來對加密貨幣稅制待遇的抱怨。
該提案是來自掌控聯邦稅收政策的歲出歲入委員會成員首次提出的加密貨幣專屬稅務框架。
兩位議員皆強調,有必要讓數位資產的課稅方式與傳統證券規則保持一致。
發生了什麼事
該框架豁免金額低於 200 美元、且涉及「受監管、與美元掛鉤」穩定幣的交易之資本利得稅。
此豁免將適用於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後開始的課稅年度。
立法者特別將條文限定於支付用穩定幣,不包括其他加密貨幣與交易活動。
該草案也透過可選擇的五年遞延機制,處理質押與挖礦獎勵的課稅問題。
納稅人可以選擇延後繳納質押獎勵的稅款,稅負將在五年後依照當時的公允市價觸發。
之後這些獎勵將被視為一般所得課稅,而非資本利得。
這種做法不同於參議員 Cynthia Lummis 的提案,後者主張將課稅延後至獎勵出售時才發生。
該框架也將洗售規則擴及加密貨幣,防止投資人一邊認列虧損、一邊立即回購資產。
同時,它允許符合資格的交易者採用市價計價制,每年申報未實現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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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重要
目前國稅局(IRS)指引要求在收到質押獎勵時即視為所得課稅,讓批評者稱此為在尚未出售前就產生的「幻影所得」。
Miller 表示,稅法「無法跟上現代金融科技的腳步」,因此需要立法釐清。
這次兩黨合作顯示,在更廣泛的數位資產監管仍具黨派分歧之際,加密貨幣稅改仍有推進的可能性。
Horsford 辦公室表示,其目標是透過委員會協作,「訂出這些關鍵的道路規則」。
這份討論稿代表在「立即課稅」與「完全遞延至處分時」之間的一種行政折衷方案。
多年來,產業倡議者一直呼籲取消對日常、如現金使用般的穩定幣支付所產生資本利得的追蹤要求。
該框架目前仍屬前期文件,混合了立法語言與政策目標,尚未以正式法案形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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