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TC 的市场参与者部门和清算与风险部门在周五发布了一份包含 11 个问题的 FAQ,具体说明期货佣金商和清算所如何在美国衍生品市场中使用加密货币作为抵押品——填补了 2025 年 12 月两封工作人员函件留下的实际操作空白。
该文件本身不是具有约束力的规则,但为受监管机构提供了迄今为止最清晰的框架,用于将 比特币(BTC)、以太坊(ETH)和支付型稳定币纳入保证金与抵押结构。
这份指引建立在工作人员函件 26-05 的基础上。该函件源自 Coinbase Financial Markets 与清算所 Nodal Clear 的联合请求,目的是使用 USDC 作为期货抵押品。
此外,该文件还将 CFTC 的资本折扣框架与 SEC 在 2026 年 2 月发布的关于券商“折扣率(haircut)”的指引对齐,明确释放出跨机构协调配合的信号。
资本折扣与 FCM 可执行的操作
持有比特币或以太币自营头寸的 FCM 必须至少适用 20% 的资本折扣;支付型稳定币则适用 2% 的折扣。
在计提上述折扣之后,FCM 可以使用客户提供的、非证券属性的加密资产来弥补期货和已清算掉期账户中的借记或赤字余额。它们也可以将自营持有的支付型稳定币作为剩余权益存入隔离客户账户。
然而,FCM 不得将比特币、以太币或其他非稳定币加密资产作为这些账户中的剩余权益存入。
客户资金不得被投资于稳定币——《委员会条例》1.25 条下的现有许可投资清单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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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清算掉期与清算所
包括稳定币在内的加密资产不得作为未清算掉期的保证金。
唯一的例外是,已经在合格抵押品清单上的资产,如果其被“代币化”,且该代币化形式在法律与经济权利上与原生资产完全相同,则可以被接受。
与此相对,衍生品清算机构可以接受加密资产作为已清算交易的初始保证金,但需遵循其自身的折扣设定流程,并进行每月压力测试。
准入和上线流程
在依赖“不采取行动函”之前,FCM 必须通过 CFTC 的 WinJammer 系统提交通知。
在最初的三个月窗口期内,它们只能接受比特币、以太币和支付型稳定币,必须立即报告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并且需要提交每周一次的加密资产持仓报告。
三个月期满后,这些限制将被解除,允许扩展到其他合格的加密资产。





